关于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12-05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暨全体任课教师:

为有效落实合格评估评建任务,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落实《赣东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修订)校教务字202531号)相关要求,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做好学期实践教学各项工作,现就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实践教学工作要求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按计划实施

实践教学工作必须与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紧密结合,确保实践教学内容、时间、地点等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或缩减实践教学内容及时长

(二)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有效落实

应根据教学大纲及各类实践环节教学质量标准,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或任务书),并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执行。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单位、时间、地点、内容、考核办法等,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任务描述)、教学方法、教学资源与条件、教学安排、考核要求与评分标准、教学小结等。

(三)依据实践教学规章制度规范执行  

应严格按照《赣东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确保实践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及材料归档

(一)强化教学指导与过程记录

1.全过程跟踪与精细化指导

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实验、实习(实训)等各类实践环节实施全过程、嵌入式的跟踪指导。集中实习除现场操作指导外,应重点关注学生实践方案的合理性、操作流程的规范性、数据记录的客观性及分析总结的深入性。个别分散进行的实习,学院应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严格实习要求,每周定期检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强化监督检查。

2.过程考核的体系化实施

将过程考核成绩作为学生实践课程总评成绩的核心组成部分,过程考核须涵盖但不限于:出勤与学习态度、实践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操作技能熟练度、团队协作表现、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实习报告的撰写质量等。考核应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做到有据可查、客观公正。

3.指导记录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指导教师需使用学校统一制式的《实验室实验教学工作记录本》、《实习(实训)手册》等文档。记录须及时、详实、完整,应包含:指导日期、时长、地点、班级、指导具体内容等。教学单位应定期检查指导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将其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教学材料与档案管理

1.课内实验或单独开设的实验课

1)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实验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制订详细的实验教学计划,严格按计划进行教学。计划经教学单位领导审核通过后,须于每学期开学前,统一录入至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2)各教学单位应积极组织教师从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及考核评价等多方面对实验课程进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新改革,确保所有教学过程性文件,即当学期课表、教学大纲、实验报告、学生成绩单等材料的完整和正确,并及时归档。

2.实习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与学期实践教学任务,依据实习大纲与实习指导书,系统制定实习教学工作的完整实施方案。应于每学期末向教务处提交下学期《集中性实践教学计划表》,明确实习类型、目标学生、时间区间、拟联系单位等计划安排;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处提交实习教学安排,内容包括各专业(班级)实习的具体形式、周期、校内外指导教师安排、主要实习单位等;实习开始前三周,向教务处提交《赣东学院实习实施计划表》和《赣东学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备案表》,明确实习目的、内容、日程、考核方式、安全预案、单位与校方责任等。

2)实习教学环节应全面采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实施过程管理。毕业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须要求学生按时提交实习周志,并每周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进行至少一次评阅;其他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须要求学生按时提交实习日志,并每两天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进行至少一次评阅。教师的评阅意见应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以便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实践指引。

3)实习期间,各教学单位应对教师的指导工作和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在校外或存在一定风险的场所开展的实践教学,应统一购买相应保险,防范安全事故。

4)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学生向指导教师递交实习相关材料,指导教师评定实习成绩。

5)实习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作出实习总结,对实习相关材料进行自查、整理归档。

3.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1)各教学单位按照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任务的要求,依据教学大纲、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指导书(任务书)实施教学,并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教学安排。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题目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应具备复杂问题的特征,原则上同一选题的学生数量不超过2人。需要团队合作完成时,任务应能够分解,应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确定合理的团队人数,应不少于3人。

3)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应有明确设计阶段及阶段性任务,有过程质量监控和过程性考核,考核评分表应与教学大纲的评价标准和成绩比例一致,应对阶段性任务及时严格规范的评价,考核材料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归档。

4.毕业设计(论文

1)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加强管理,做好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抓好后续中期检查、文字重复率检测、校内抽查、答辩、质量报告等工作。

2)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全流程在系统内完成。督促指导教师与学生保持日常联系,根据既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采取面授与其他形式结合的方式加强系统性指导。

3)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发挥作用,组织一线指导教师和业内专家共同探讨毕业设计(论文)分层次管理,确立具有可操作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判标准,确保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观点正确,工作量饱满,评分合理,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5.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不断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运行管理,提高校外实习基地的使用率。   

2)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掘校内外资源,挖掘本学科特点,与企业、行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与实习基地建立定期联席会议,主动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指导书,聘用稳定、高质量的校外指导教师,不断优化实习内容,收集实践案例、加强实践课程资源建设,强化实习过程的监管和质量评价。

3)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支撑材料准备情况进行实地走访。

三、加强督导检查与质量监控

1.开展院校两级教学督导

各教学单位应定期自查实践教学工作,学校将组织抽查,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指导记录、报告评阅、归档材料等情况,强化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过程管理。

2.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系统梳理历年过程管理手册,确保评语与成绩相符、任务书与开题报告内容一致、指导教师意见简明、签名信息完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须严格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节点推进完成。

3.做好教学总结与持续改进

实践教学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组织总结与交流,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落实通报与结果运用

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对组织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将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相关经费并追究责任。

 

                                      教务处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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